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返回上页

为更好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2.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担任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一年及以上,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社团活动;

3.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符合《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担任负责人一年及以上,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符合《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为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团成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符合《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年审(6月9日前)

各学生社团将社团年审材料报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复审,复审后提交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形成最终审核意见,对社团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1.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共评选3人;

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及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差额评选,各社团可推荐学生先进个人数量如下: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优秀等次

2

2

合格等次

1

1

不合格等次

0

0

其他职能部门直辖学生组织

0

2

 

(二)提交申请(6月15日前)

申请人以社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及《2022-2023学年社团先进个人评优情况汇总表》至社团管理部办公室(13栋211),电子档发送至1264457873@qq.com。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三)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表彰人选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

2.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团要结合本社团学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

2.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2022-2023学年社团评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