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校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同时引导我校师生更好的服务校园和服务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校团委研究开展2023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及条件
(一)“志愿者之星”(10名)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2.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及以上(以我校在用的志愿服务记录平台注册时间为准),且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长达到80小时以上,到梦空间志愿公益学分40学分以上。
4.在志愿服务某一领域有代表性事迹。(如: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出事迹)
5.申报“志愿者之星”的学生除申报材料外还需准备个人事迹展示的文稿和图片,后期方便平台展示。
6.差额评选。
(二)优秀志愿者(100名)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有关规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态度,无私奉献、积极进取,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形象。
3.思想品德良好,敬老爱幼,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
4.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且热衷于志愿工作,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乐于奉献,服务效果好。
5.志愿服务时长满70小时以上,到梦空间志愿公益学分20学分以上。
6.差额评选。
(三)优秀志愿者大队(1支)
1.参评组织需为我校登记在册的志愿者青大队。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扶危济困、应急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迹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二、评选时间
1.优秀志愿者表彰由学生自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初审,校团委核定。于11月30日17:00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等提交到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2.12月5日左右召开表彰大会。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填写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组织评议、公示表彰四个阶段。
四、推荐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认真推荐,严格把关。优秀志愿者评选事关志愿工作健康长远发展,各学院要真正把积极性高、贡献多、作用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同时做好典型的培育、筛选,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整体促进的作用。
3.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若发现被推荐人资格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法规,将取消被推荐人资格,评选过程将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外界监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优:
(1)当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2)旷课节数过多,被学工、教务部门预警者。
5.所有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格式,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6.各学院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先进的材料送校团委,逾期将视为放弃。
附件:1.2023年度志愿者优秀个人申报表
2.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大队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